为什么电视上播报有关恐怖袭击的事,有的会说组织有没有负责?
恐怖袭击发生后,恐怖组织发布“对此次袭击事件负责”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理解的负法律责任。而是恐怖组织或个人对于一次恐怖袭击行为的肯定和宣示。
在这种情况下,恐怖组织宣称事情是他们干的,有助于提升他们的名望,引起更多的国际关注。
所以,也会出现好几个恐怖组织共同争抢同一个恐怖袭击事件的名头,进行邀功。2008年印度孟买恐怖袭击事件,以及2011年挪威布雷维克枪击案都曾出现过好几个恐怖组织共同发布负责的声明。
当然,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恐怖袭击当属9.11事件,凭借此次袭击,基地组织的名气 传遍世界,资金链更加宽广,吸引到的新人也越来越多。甚至连索马里青年党,巴萨耶夫也都宣誓效忠拉登。可见,一场恐怖袭击带来的影响力是恨有含金量的。
有哪些国外的案件判决结果,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最不可思议的就是,人食人不为罪,不处罚。
一、法学经典《洞穴奇案》
《洞穴奇案》是西方法学生的必读书。讲一群人去山洞冒险,结果被困,不得已需要吃掉一个人才能活下去。
有人提议通过抽签来决定吃谁,但是在抽签前,提议的那个人放弃了这个提议,也就是说他不参与抽签。剩下的人则继续抽签,结果那个提议抽签并中途退出的人被抽中,然后被吃掉。
后来,除了被吃的那个人,其他幸存者获救。对于这些幸存者是否犯罪,法院法官展开了激烈争论,支持幸存者有罪的法官以微弱多数取胜,认为幸存者无罪的法官也各有道理。
这在中国人看来很不可思议,因为在我们的文化和观念里,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人食人,更是天理难容。但是在信奉丛林法则的西方,很早就有食人的行为,比如在遇到灾难的时候,会牺牲老人和小孩,保全青壮年;再比如,从大航海时代至19世纪末,西方普遍认为特殊情况下的食人行为并不是犯罪,直接不追诉或是被判无罪。
二、“杜德利案”
在西方早期使用帆船进行艰难航海时,特殊情形下的食人行为,即遇到海难或是空难时,活着的幸存者可以食用遇难者的肉,以生存下去。这种幸存的食人者行为被认为是“海员间公认的行为”,是一种“航海准则”。“航海准则”被终结于“杜德利案”。
1884年7月5日,杜德利船长、斯蒂芬斯助手、布鲁克斯船员和17岁的见习船员帕克遭遇暴风雨,船只失事,逃到救生艇上。救生艇上没有水,只有一点儿大头菜,前三天,他们没有任何食物。
漂流的第四天,他们找到一个海龟分食;第二十天,他们已经连续七天没有食物,五天没喝过水。男孩帕克不听劝告,喝了海水,身体变得非常虚弱。
帕克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没有什么朋友,而船上的其余三人都在英国拥有家庭。船上的人一致决定吃点帕克,杜德利船长祈祷神的原谅后,杀死帕克,其他三人分食之。
三人被救起后,他们杀死帕克并吃了他的事情在英国广为流传,但是大家并不认为这是犯罪,在法院审判的时候,大家都抱着普遍的同情,认为这是“不得已的食人行为”。
但是,议会却是决定根治这个陋习,要求定罪。法院的法官们为了避免作出无罪的判决,仅仅是让陪审团对事实进行认定,而法律适用、定罪量刑都由法官决定。杜德利船长、斯蒂芬斯助手、布鲁克斯船员被判谋杀罪,要处以绞刑。
最后的最后,议会的议长向当时的维多利亚女王提起赦免罪犯的建议。维多利亚接受了该建议,赦免了所有犯罪人的刑罚。
食人者被判谋杀罪,并将处于绞刑,但是,维多利亚女王随后赦免了刑罚,即仅有罪名而无刑罚措施。然而,这个判决结果被英美法系认为是既尊重了法律的规定(由法院按法律规定判决谋杀),又维护了公正(基于特殊情形下的不得已的犯罪,女王赦免了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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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认定番茄属于蔬菜而不是水果。
2.有一老太太给自己的猫洗了澡,放进微波炉“烘干”,面对悲惨的结局,老太太把微波炉的制造厂家告上法庭,说其没有在说明书上标识不能将猫放入。胜诉。
3.挪威那个杀了77个青少年的杀人狂 布雷维克 。据说他在法庭上说自己是出于防卫目的杀人,于是只判了21年。
4.老太太stella自己在得来速买了杯咖啡,放在大腿之间,打开盖子加糖,手一抖 咖啡杯翻了,老太太烫伤。最后法院判麦当劳赔偿286w
怎么样看待美国枪支泛滥成灾,每年造成3万多人死于枪击事件呢?
在美国有一个现象,一旦社会发生枪击案死了人,美国的枪店马上生意火爆,人们想的不是去禁枪而是赶紧买枝枪保护自己,这成了美国的独有文化了。美国因为枪支泛滥死的人越多,军火商人越开心,美国禁枪几乎成了永远解决不了的问题!
拥有枪支武器是美国宪法赋予美国公民的权利,这是民众很重要的权利,政府要禁枪,民众马上拿着枪干翻了政府,神圣的权利不可侵犯,要禁枪首先要修改宪法,这在美国几乎不可能,谁都不敢动这个条例,因为这个条例是有着深刻的涵义,当初制定美国宪法的建国者们考虑到防止出现暴君政府,所以允许大家拥有枪支,没有枪支怎么去推翻暴力的政府呢,可以说拥有枪支是上升到维护国家稳定的责任,这个还真不能去除,以暴制暴不一定就是防止犯罪,也有阻止暴力的政府,美国政府禁枪想搞独裁吗,所有的美国公民不会答应的!在政治上,共和民主两党也是拥护民众合法持枪,两党要赢得选举,就必须讨好民众,美国人哪个没有枪啊,如果哪个政客提出禁枪,民众绝不投票给他,在政坛肯定混不下去,两党的利益已经和枪支捆绑在一起了,赞成拥枪,你就有选票,就有政治前途,以政府的力量去禁枪那是本末倒置!
军火商生意占据美国经济一大块,美国政府可不想和钱过不去啊,谁不想赚钱啊,美国全世界卖武器赚的多爽啊,国内比麦当劳快餐店还多的枪店更是赚钱,美国人生活里习惯了玩枪,这枪支弹药消费就是一大笔生意,而那些政府官员和军火商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军工财团控制着美国政府,国会的议员很多都是军工财团背后赞助的,是它们的代言人,总统选举的资金军工财团可是大头啊,相当总统先讨好军工财团,有钱了什么都好办!谁都不想国家没钱,在美国政治还没有消除受军火财团的影响,禁枪就太难了!
拥有枪支成了美国的传统文化的一部分,美国人踏上美洲土地时,只带了两种东西,一种是对上帝的信仰,一种就是一枝手枪。对美国人来说,有枪是阻止犯罪的有效方式,很多国家禁枪,不也是一样有犯罪嘛,大家都有枪,也是一种安全的平衡嘛,小偷是去偷有枪的家庭还是没枪的家庭,显然易见了,美国是认同这种哲理的!美国因为枪支泛滥死的人其中很多都是面对暴徒没有枪支的人,而不是那些有枪的人,我有枪,先死的可能是暴徒了!
在美国生活你会经常遇到枪战是很正常的事,当然你首先有多远躲多远,第二就是去买枝枪防身,这就是美国的文化,你要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