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协会部分项目图片合作机构征集公告
征集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足球协会部分项目图片合作机构征集
项目编号:20180918
二、项目内容
本征集项目为中国足球协会部分项目图片合作机构征集,合作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共3年。中国足协将根据应征企业情况择优选取合作机构,合作机构将负责为中国足协部分赛事、活动、培训、会议等提供图片拍摄、制作、编辑等服务。
本次征集共二包,企业可以选择其中一包进行应征,也可以选择多包进行应征。
第一包2019-2021年中国足协中国之队、中国足协杯、中国超级杯及青超联赛官方图片合作机构征集:
“中国足协中国之队”是指由中国足协控制和管理下的各级国家足球队,包括但不限于成年男子国家队、成年女子国家队、男子U23/U22国家队(男子国奥队)、男子U20/U19国家队、男子U17/U16国家队、男子U15/U14国家队、女子U20/U19国家队、女子U17/U16国家队、女子U15/U14国家队及中国足协现在或者将来设立或者选拔的其他国字号球队;
“中国足球协会杯”(以下简称“中国足协杯”)是指由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的,中超、中甲、中乙及业余足球俱乐部参赛的全国性淘汰制赛事(含资格赛、预选赛、入围赛等)。2018赛季,足协杯参赛球队为72支,全年78场比赛;
中国足球协会超级杯(以下简称“超级杯”)是指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的、由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冠军和中国足球协会杯赛冠军球队参加的一项全国性赛事;
全国青少年足球超级联赛,简称为“青超联赛”,是以主客场赛制、多个大区、多年龄组别为标志的全国青少年足球联赛,分为大区赛和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2018赛季,有U13-15、U17、U19,共五个年龄段的近260支球队参赛,全年比赛总计2200余场;
合作机构将负责:
(1)赛事图片拍摄、制作、编辑:在合作期内,按照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以下简称福特宝公司)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中国之队、中国足协杯、中国超级杯全部赛事和青超联赛部分比赛的图片拍摄、制作、编辑;
(2)官方活动图片拍摄、制作、编辑:在合作期内,按照福特宝公司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与中国之队、中国足协杯、中国超级杯、青超联赛有关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开幕式、评奖活动、会议、商务活动、球队官方宣传照)的图片拍摄、制作、编辑;
(3)销售中国之队、中国足协杯、中国超级杯、青超联赛的图片版权:在合作期内,按照福特宝公司规定和要求,秉着公平、公正、非垄断、非歧视、有利于服务最广泛新闻和商业机构的原则,同时兼顾商业效益的要求,完成中国之队、中国足协杯、中国超级杯、青超联赛图片版权在全球范围内的开发、授权、制作、销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图片的台历、画册、海报);
在合作期内,依协议约定向福特宝公司支付项目合作费用;
中国足球协会拥有该合作项目所有图片的版权。
第二包中国足球协会图片服务机构征集:
中国足球协会图片服务机构将负责根据中国足协工作安排完成以下拍摄任务:
(1)部分中国足协主办的其他赛事和活动的图片拍摄、制作、编辑,包括但不限于五人制足协杯、五人制锦标赛、我爱足球等,每年不少于90场;
(2)中国足协培训及会议的图片拍摄、制作、编辑,包括但不限于教练员培训、裁判员培训、会员协会培训等,每年不少于80场;
(3)标准照拍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足协工作人员、讲师、裁判员等,每年不少于1000张;
(4)宣传类照片拍摄、制作、编辑:各类赛事照片及会议、活动照片中,每场比赛或活动至少有15至20张构图突出、画质高清,同时可用于年度画册制作、活动海报、资料封面制作的照片,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现场全景、关键人物捕捉、重要环节拍摄等。
该项目具体合作形式将根据合作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合作意愿以及征集谈判情况而定,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以上项目内容涉及赛事、活动、照片数量等,应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中国足球协会负责解释。
三、合格的应征人
1、经国家工商管理机关登记并合法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所有参与征集活动的企业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体等(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委托等方式)参与征集活动,该企业只能以一个参与征集人的身份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2、为保障本征集项目的公平、公正性,参与征集活动的企业需是决策独立的专业图片拍摄机构,不得是新闻机构本身、图片最终使用商或其关联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拥有专职的拍摄团队和制作、编辑团队,且具有不少于三年全国性和/或国际性体育赛事图片拍摄、制作、编辑经验;
6、具有不少于三年全国性顶级体育联赛、赛事或机构的服务经验;
7、具有三年以上从事全国性和/或国际性体育赛事图片版权销售经验及团队。
四、报名
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征集单位报名。若参与企业超过(含)两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若参与企业仅一家,则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定向谈判的方式进行。只有按征集单位要求预先进行报名的企业方可参与谈判。
1、报名时请提交以下文件(每页需加盖应征人公章):
(1)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亲自报名时提供);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人联系方式(电话及邮箱);
报名联系人:
第一包报名咨询:顾方舟 联系电话:010-67185782转8097
第二包报名咨询:夏冰 联系电话:010-59291105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东玖大厦A座811
邮编:100061
2、应征文件的递交: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东玖大厦A座811。
逾期递交或应征文件不符合规定,则被拒绝。若报名企业过多,中国足球协会有权进行初步筛选,经过初筛的企业进入下一轮。
五、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时间和地点将依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应征人须按征集单位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谈判,如未能按时参加谈判,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征集活动。每个应征人指定的谈判代表不得超过三人。
相关要求及附件下载请点击阅读全文
中国足协发布通知,征集举办“国字号球队品牌赛事”意向
北京时间1月29日晚,中国足协发布通知,征集与会员协会共同举办“国字号球队品牌赛事”意向。
中国足协官方公告
各会员协会:
根据男、女足各级国家队2024年训练及备战计划,为进一步做好有关赛事组织工作,同时支持地方足球事业的发展,中国足协拟与会员协会共同举办、打造一批“国字号球队品牌赛事”,现将有关计划通知如下:
一、参与计划的国字号球队
(一)男队
1.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
2.中国奥林匹克男子足球队
3.U-21国家男子足球队
4.U-19国家男子足球队
5.U-17国家男子足球队
6.U-15国家男子足球队
(二)女队
1.中国国家女子足球队
2.U-20国家女子足球队
3.U-17国家女子足球队
二、品牌赛事计划
(一)男队计划
1.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待定;
2.中国奥林匹克男子足球队:待定;
3.U-21国家男子足球队:2024年9月、10月、11月,四国赛或三国赛;
4.U-19国家男子足球队:2024年3月、5月、8月、9月,四国赛或三国赛;
5.U-17国家男子足球队:2024年5月、9月、11月,四国赛或三国赛;
6.U-15国家男子足球队:2024年11月,四国赛或三国赛。
(二)女队计划
1.中国国家女子足球队:2024年10月,四国赛;
2.U-20国家女子足球队:2024年7月-8月,四国赛;
3.U-17国家女子足球队:2024年8月-9月,四国赛。
上述时间及赛事安排为拟定计划,具体以最终洽谈为准。
三、有关要求
(一)比赛体育场与训练场
比赛体育场场地尺寸为105米×68米,草坪应为天然草坪。比赛场地草坪应在赛事及赛事筹备期间得到妥善的专业养护。
原则上,训练场尺寸应为105米X 68米。训练场场地草坪应与比赛场地草种一致,并在赛事及赛事筹备期间得到妥善的专业养护。
(二)酒店与服务保障
赛区应至少推荐4家星级酒店,具体待赛区考察后确认。承办城市应提供当地交通、医疗、安保、餐饮和媒体宣传等必要的支持和保障服务。
(三)经费条件
承办城市主要负责赛事安保、场地租赁、设施检测、硬件改造、医疗、赛区组委会人员经费及中国之队赛事商务权益转让等费用。
(四)商务权益
商务权益及门票销售权益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五)其他方面
各有关会员协会与中国足协达成“国字号球队品牌赛事”合作意向后,应至少签约五年,逐步打造成有品牌知名度的国际赛事。
中国足协将在竞赛组织、国际交流、国际赛事备案、客队来华协调、媒体宣传、商务合作等多方面提供资源支持。
四、意向函提交要求
(一)程序及时间要求
如有意与中国足协共同举办“国字号球队品牌赛事”,请按下列时间提交相关函件至中国足协:
1.2024年2月23日前,提交中国足协会员协会申办意向函;
2.2024年3月1日前,提交承办城市体育局出具支持函。
(二)考察及洽谈安排
中国足协在收到材料后将组成考察组,按照程序逐一洽谈。